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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、學校工會為困難教師幫扶責任部門,負責每年對教師員工進行一次生活狀況調查,并建立困難教師檔案,直接受理困難教師的幫扶申請。 二、幫扶的內容: 1、為困難教師提供困難救助、法律咨詢、信訪來訪接待等方面的援助; 2、元旦、春節期間對困難教師進行一次走訪慰問; 3、對因病住院的員工進行探望慰問。 三、困難教師幫扶條件: 1、家庭人均收入低于當地低生活保障線; 2、因自然災害、突發事件等原因造成重大損失; 3、因本人或家庭成員瘓大病造成家庭困難; 四、申請程序: 1、由教師本人或直系親屬向公司工會提出申請,并同時出具有關證明; 2、工會負責對困難教師真實情況進行調查了解,并簽署意見報公司負責人審批或向縣總工會幫扶中心申請救助,如屬一般性生活困難,則由企業工會按教師生活困難補助辦理; 3、確定幫扶方式和幫扶金額進行幫扶。 五、資金來源: 1、學校行政和上級工會撥款; 2、員工及有關部門的捐助。 上一頁:廣南學校校務公開制度 下一頁:廣南學校工會會務公開制度 ![]() |
